【歐洲假期】德東、波蘭、波羅的海(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五國11日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馬上報名
  1. 本行程最低成團人數15人以上(含),最多為40人以下(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2. 訂金金額:每人 NT:30,000 元
  3. 訂金繳交期限:經服務人員確認後 2 天內,本公司保有訂單承接與否之權利。
  4. 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必需於本行程回國日算起,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5. 本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行程及航班
  6. 尾款繳交期限:出團前七天
  7. 證照資料繳交期限:出團前十天
  8. 簽證說明:持中華民國護照進入歐洲申根國家為免簽證。但護照需在出發日當日起算有效期六個月以上。
    (1)以免簽證方式赴申根國家停留期限為每6個月內總計可停留90天。
    (2)免簽證停留期間可從事包括訪問、觀光、探親、洽商、出席會議、訓練課程、參展、求學等短期活動。
  9. 依據歐盟規定,民眾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
  10. 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7個工作日內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年滿 70 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未滿 20 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懷孕 27 週以上之旅客,需於 3 個工作天完成申請,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 36 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 32 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
    .攜嬰幼兒同行者。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忌牛、忌海鮮…等等):海外團體餐食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 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或領隊同房; 若指定單人入住,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役男: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
    .非本國籍旅客:本行程所載之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 他國護照,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事先請告知您的業務人員。
  11.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 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領隊將盡最大協助,若無法滿足 您的需求,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12. 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恕無法接受於旅遊期間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安排自由行之旅遊方式。
  13. 國際觀光旅館房間以雙人房2張單人床為基準房型,如遇特殊房型需求 (大床房型、三人房),請事先提出需求,但無保證一定有此房型;歐洲飯店房間空間較小,大部份飯店無三張正常床型之三人房,也無法提供雙人房加床, 如旅客需求三人同住一房,全球飯店幾乎都以統一型式之折疊床為加床,加床後室內空間變小。基於房型與消防理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或無法加床,敬請了解見 諒。如無法接受此安排,建議勿需求三人同住一房;若遇部分飯店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請補單人房差,或與其他團員同房住宿,敬請見諒。
  14. 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15. 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請見諒安排不易並可自行準備符合口味之方便攜帶的副食品、點心備用。
  16. 小費:在歐洲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然而小費之收取非硬性強收,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斟酌給予。以下僅將各項有必要給予小費的建議如下,以供參考:
    .房間清潔工:每房1~2歐元。 .行李小費:每件行李1~2歐元。
    .隨團服務的領隊/導遊/司機等:每位旅客每日12歐元。
  17. 金錢:現金不超過美金伍仟元等值外幣(旅行支票或銀行匯票不限),新台幣不超過肆萬元。攜帶超過(含)1萬歐元須向海關申報,包含現金、旅行支票、本票及匯票等。
  18. 行李:每位可託運兩件限重 23 公斤(約50磅)的行李,及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約15磅)的行李。若超過規定額度,需依規定自付加收費用。(實際仍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19. 接機:接機的親友,可事先撥至中正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查詢班機抵達之時間,以免久候或遲到。旅客服務中心電話:03-3834631
  20. 其它: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已繳付之團體費用恕無法退還。
  21. 以上航班僅供參考,實際航班仍需確認以當團之班機為主
  22. 飯店若遇會議或展覽或比賽等特殊活動,則以實際作業為主,謝謝!
  23. 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範為主,本公司將依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出入境 說明事項。
  24. 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

【安全守則】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參加團體旅遊期間,請遵守領隊所宣佈的注意事項,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如欲外 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注意安全。

.財物及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或車上。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上、下遊覽車或遊覽觀光區時,慎防搶劫或扒手,錢財或護照等貴重物品務必慎重保管。離開飯店或遊覽車時,請仔細檢查隨身物品以免遺失。
.歐洲地區保險法規明定,旅遊團體所使用的遊覽車對車內的旅客(依團體名單)人身保有意外險,但對旅客所存放的行李或私人物件,不附遺失或損壞之賠償。在住宿的旅店中,若旅客離開房間,對置放於房內之行李或物品亦不附帶保管的責任。

.孕婦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的旅客,請衡量自身狀況,請勿勉強參加具有刺激性的活動,如:水上活動、溫泉…等,避免增加身體負擔。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除了領隊之外的人敲門,請勿隨便開門讓陌生人進入。

.搭乘船隻或前往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建議旅客自行攜帶快篩試劑及常備藥品,若有特殊藥物,請提前告知業務並攜帶藥物相關證明文件。
.素食: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