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心假期】真峴慕皇冠假日五星奢華版5日(越捷航空、台中出發)無購物、快速通關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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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行程最低成團人數為6人(含)以上,以《個人旅遊MINI TOUR》型態進行,安排中文導遊於當地機場接機並提供全程旅遊服務。於機場內的過海關、辦理入出境等相關作業均需由旅客自行處理。若人數達10人(含)以上,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2. 本公司導遊於當地將與其他旅客合團、合車及合船的方式進行;如有不便,敬請見諒。(若不願意與他人併團請於繳訂金時,同時聲明,本公司將另行報價。)
  3. 本公司官方網站上所顯示之數字並非最終之確認人數,本公司有權視機位及團體狀況於符合上述人數範圍內進行調整且恕不另行告知,尚祈鑒諒。
  4. 訂金金額:訂金10000元/每人,如遇春節、連假期間訂金1,5000元/每人。
  5. 訂金繳交期限:經服務人員確認成行2天內。本公司保有訂單承接與否之權利。
  6. 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必需於本行程回國日算起,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7. 尾款繳交期限:出團前七天。
  8. 本優惠行程僅適用本國人(持中華民國護照)於台灣出發同行參團有效,其餘想要參加者如:越南當地人士、或越南出生(不管有無中華民國台灣身分證者均歸屬外配越南新娘)、或越南在地設廠或工作的台商、或於越南當地參團者,另外其他非本國籍人士(外籍人士)均需另外追加價格,敬請見諒!
  9. 為顧及消費者旅遊安全,並為維護團體旅遊品質與行程順暢,本行程恕無法接受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單獨報名;如有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欲參與本團體行程,必須至少有一位以上可相互照料之同行家人或友人一同參團,且經雙方確認後,確實並無不適於參加本團體行程之虞者,方可接受報名,感謝您的配合。
  10. 越南簽證所須資料:
    a.護照影本 2份(效期自回程日起算需6個月以上)
    b.兩吋彩色白底照片 2張。
    c.工作天: 7天(須事先申請)
    d.未滿14歲以下之旅客,隨行人必須是父或母
    (1) 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旅客入境越南,須有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方可入境越南,或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旅客須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請相關手續。
    (2) 簽證自理或護照自帶旅客,請自行檢查證件效期和保管。
    (3) 提交辦理越南落地簽證之護照影本必需與出境護照相同,如因不同本護照造成入境越南被拒絕者,相關責任需由旅客自行承擔。
    (4) 【越南觀光免簽證國家】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緬甸、柬埔寨、寮國、菲律賓、汶萊、日本、韓國、挪威、芬蘭、俄羅斯、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義大利。
  11. 本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行程及航班。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2. 如逢旺季或客滿,航空公司要求提早開票,將依航空公司規定辦理,不便之處請見諒!
  13. 如遇航空公司漲燃油稅金時,未依照規定日期前開票,則按照航空公司公佈調漲稅金為準。
  14. 請旅客遵守航空公司規定,需於起飛2~3小時前報到;機場櫃檯起飛前一小時即關櫃,無法再辦理任何登機手續。
  15. 此為團體包裝行程,若有任何不參加者,皆視同放棄,恕無退費。孩童因其計價方式不同,亦無退門票差價及其它費用價差。
  16. 因應煙害防治法,酒店所有客房及宴會場地均全面禁煙,需吸煙之貴賓請移駕至酒店指定戶外 抽煙區,若於上述禁煙場所吸煙者,酒店將依據法規處新臺幣五千元至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感謝您的合作。
  17. 金錢:出國攜帶現金不可超過美金一萬元等值外幣(旅行支票或銀行匯票不限),新台幣不可超過十萬元。
  18. 小費:在國外大多數的服務業從業人員為無底薪制,「小費」 即成為他們主要的收入來源,以下就必要給予之小費供您參考:

    建議司機、導遊、領隊小費NT$300/每人/每天為準。

    ◆床頭小費:每間房間每天20000越盾。

    ◆行李小費:每件行李每次20000越盾。

    ◆迦南島的臉盆船:每人20000越盾。

    ◆三輪車車伕:每人20000越盾。

  19. 接機:接機的親友,可事先撥至中正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查詢班機抵達之時間,以免久候或遲到。旅客服務中心電話:03-3834631
  20. 其它:東南亞地區集體遺失護照甚多,機票及護照旅客請自行妥善保管,最好分開存放。
  21. 上述行程的交通時間及餐食、住宿、僅做參考,以最後通知的行前說明資料為準。
  22. 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已繳付之團體訂金依”定型化旅遊契約書”中之規定辦理。
  23. 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班次、交通工具及同等飯店、行程順序之權利。但保證不會影響行程內容,敬請見諒!

【越捷航空(LCC)規定說明】

(1)機上餐食皆需自費,提醒旅客可自行攜帶『空寶特瓶』,過安檢後再裝『水』帶上機。

(2)每人免費託運行李20kg,以及7公斤以內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以每人一件(20公斤)為限,若超過請團員自付超重費。
(旅客行李尺寸不得超過 : 119cm x 119cm x 81cm,如超過需求加購超大行李。)其餘超過需按重量級距加價。

請勿置放貴重值錢之物品及相機等易受損之物件於托運之行李內。

(3)未滿2歲嬰兒(不接受出生7天以下嬰兒搭機),一位成人只能抱一位嬰兒坐在膝上不提供搖籃。

(4)開票後注意事項及退票規定:不可更改航班或日期或行程/不可退票/不可更改姓名或拼音。

(5)嬰兒票恕不提供任何免費託運或手提行李件數(No Baggage Allowance)。

(6)本票種不提供機上餐飲,您可自行在機上加價選購餐點,敬請見諒。

(7)團去團回;不可延回。 不可轉讓他人使用。機票一經開立即不可退票。

(8)此包機航班機票開立後,不得退票,不得更改,無退票價值,敬請知悉!!